中新社南京9月11日电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11日发布公告,南京市公安局于2018年7月27日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小雷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该院于2018年9月11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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