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镇江9月7日电 (钟学满)2018年9月7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国家开发银行原行务委员、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李葆瑜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宣判。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葆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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