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立於1897年的振豐源商行被文史團體認為有建築特色及歷史意義,獲通過登錄為古蹟。 | | | 受到全國文史團體關切的彰化暫定古蹟「振豐源商行」審議案,昨審議時文史團體與所有權人針鋒相對,最後委員會通過登錄為古蹟;但所有權人不服,決定提起訴願或法律程序,爭取權益。 彰化縣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委員蕭文杰說,經實勘及審議研究報告,認定振豐源商行無論建築,代表菸草等產業經濟史,也是彰化城市的記憶歷史;這棟建築不只代表吳蘅秋個人,而是「磺溪吳氏家族」對彰化的貢獻,因此通過登錄為古蹟。 但委員會有但書,因磺溪吳氏家族對彰化市區發展歷史具重要意義,建議主管機關專案編纂專書進行調研紀錄工作,指定古蹟及土地所有權移轉前,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並爭取中央主管機關補助。 針對所有權人的反彈,蕭文杰說,政府可協議價購,所有權人也可辦財產轉移,或提管理維護計畫,由政府給予9成或全額補助辦理修護,但若拒不維護任其毀壞,政府可強制徵收。 文化局副局長張雀芬說,振豐源商行將登錄為古蹟,會先爭取文化部補助辦建物加固,並研究調查後啟動修護。 振豐源商行位於彰化市和平路、長安路口,1925年遷移到彰化火車站附近現址,土地所有權人原擬拆除重建,但文史工作者堅持有文化保存價值,一度被列暫定古蹟,來自全國各地的文史團體、工作者紛紛連署聲援,昨再次審議確認古蹟身分。 土地所有權人指出,振豐源商行並非審議的「吳蘅秋故居 」名稱,且老舊不堪,結構安全堪慮,質疑審議委員未依程序正義,要求還產於民。 文史團體則指振豐源商行是全縣罕見且完整的轉角街屋建築,更代表彰化產業、經濟史,是彰化城集體記憶,要求列入保護。 彰化縣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共21名委員,昨12人出席,由副縣長林明裕主持,討論後有10人支持登錄古蹟,1人認為指定歷史建築即可,另1名主張不必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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