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月潭風景管理處將禁止民眾在特定區內的八大地區垂釣,違者最高罰100萬元,引發眾多釣客抗議。 | | | 觀光局日月潭風景管理處(日管處)日前預告將禁止民眾在特定區內的八大地區垂釣,違者最高罰100萬元,引發眾多釣客抗議,指釣魚也是一種觀光休閒,不該禁止。他們建議,若觀光局擔心甩竿干擾遊客,不妨在潭上設釣魚平台。 「日月潭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禁止從事垂釣事項」草案規定,為保障日月潭水庫船舶航行安全、確保遊客出入碼頭及轄內遊憩設施時安全,規定日月潭水庫公有碼頭、臨水20公尺內觀景平台、臨水20公尺內自行車道及步道禁止從事垂釣行為,違反者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處5000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日月潭搞魚專區社團社長「啊達」余政達表示,公布禁區包括所有碼頭、環湖步道等,幾乎等於全面禁釣。釣魚資歷超過20年的他說,在日月潭前,各大水庫就幾乎全面禁釣,淡水釣魚的適宜地點不多,如今變得更少,而且他從未聽說有甩竿傷及遊客的事故。 37歲的「啊達」說,許多釣友支持設釣魚平台,把釣客與一般遊客分開並設管理平台也可接受收取50至100元的清潔費,讓釣客合法釣魚。他指出,禁釣令等於圖利5、6個特定漁家,他們的漁筏可合法申請捕魚,但漁家其實另向釣客收費,每人600至800元,還可釣24小時營利。 他說,確實有些「沒品」釣客,製造的垃圾、用過的魚鉤不收,「多少魚都帶得走,小東西卻不肯清走」,他自己也曾踩過被棄置的魚鉤。社團也早不斷呼籲釣友要有公德心,甚至當面提醒。 有釣客說,休閒活動應納含多元,垂釣本來就是新熱門活動,不應因主管人事因個人喜好與印象失之公正。他們建議,有如釣客天堂的日月潭應有規畫良好的釣台設施,並請公所代為經營管理購買釣魚證等事宜,且限制不良行為。 有人認為,依此公告,欲垂釣的民眾只能勉強立於潭邊活動,伸展極為不便,或是立於邊坡石籠之上,徒增危險,真正理想垂釣的區域已經被設施占據。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