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7月17日电(记者刘邓)记者17日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查明海南诚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利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案件执行过程隐藏、转移财产,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潘某立有期徒刑1年6个月。潘某立不服,提出上诉,海口市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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