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8月1日电 (蔡敏婕)广州8月1日零时起正式对进入管控区域通行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取证,并作为执法依据,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车辆进行执法。违反上述管理措施者,依法处以200元(人民币,下同)并扣3分的处罚。这项措施的首个有效期将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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