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30日电(李鹏飞)6月29日,北京市、四川省双双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对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2000元调整为每月2120元,增加120元,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同日,四川省人社厅表示,从2018年7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上调幅度分别为23.0%、19.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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